野史新话之:莫名其妙的小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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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朱龙伟、男、年近不惑,毕业985,事业无起步,庸庸碌碌,嬉嬉笑笑。小酒二三两,朋友七八个,畅聊有知己,文章无定式。说说半生故事 ,讲讲江湖情缘,调侃调侃历史,吐槽吐槽现在。白纸黑字,记录真情真性。

要离的故事本来应该跟专诸的故事放在一起写,因为他俩都是刺客,而且雇用他俩当刺客的都是同一个人吴王阖闾,或者是还未当上吴王阖闾时候的公子光。同时举荐他们的都是伍子胥,而且两次刺杀时隔很短,被刺杀的还是父子俩,所以专诸刺王僚和要离刺庆忌,本来就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过程,都是为吴王阖闾统治吴国铺平障碍的。

要离刺庆忌的故事在中国文学史上应该算的上是一个很好的典故,各种文学作品也是丰富多彩,大部分塑造的是一个天下第一刺客与天下第一勇士的两个人之间的故事。史学家对于要离这个人的评论也是有很多分歧,在这里的话,我只阐述我自己的观点,要离他就是个莫名其妙的小矮子。

要离,出生在现在无锡鸿山,没有被伍子胥招揽之前,要离打渔为生,他爹是个职业刺客,所以要离能成功 刺杀庆忌还是有一定的家学渊源的。为什么说要离是个小矮子,据史书记载,要离身高不过五尺,腰围仅一束,长的奇丑无比。

当时春秋时期的一尺合现在也就23厘米,那么按照这个说法,要离顶了天了也就一米一五的样子,典型的没有发育好。但史书上又说,要离足智多谋,有万人之勇还是个举世无双的剑手。估计浓缩了的都是精华,要离身材、长相和他所具备的才能就是个矛盾体。我说他莫名其妙,这也是原因的其中之一。

伍子胥这个人真是一个人才,首先就是识人之能,他推荐专诸让公子光成了吴王阖闾,他推荐孙武,让吴国兵强马壮。但是在当他推荐要离为将的时候,阖闾还是存在很大疑惑的。

不仅是阖闾,吴国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为什么?就是因为要离这哥们实在是太其貌不扬了,甚至是有碍观瞻,这样的人当将领别说兵将不服也影响国家形象不是。两军列阵打仗,双方主将一对阵,一边是将军骑大马,另一边是马上驮个猴,未开战估计士气先消一半。吴国殿上,面对众多鄙夷之声,伍子胥侃侃而谈,给大家讲了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要离。说东海勇士椒丘祈来吴国为朋友奔丧,途经淮津渡口,他的马被水怪吞噬,他一怒之下,跳入水中,与水怪大战三日三夜,不分胜负,出来时只伤了一只眼睛。

为此,椒丘祈自以为是天下之勇,名声大震。在他朋友的丧席上,当着众多吴国大臣的面,趾高气扬、不可一世。要离实在看不惯,正色地对他说“你与水怪交战,没有追回马的性命,自己反而伤了眼睛,形残名辱,你还有何面目在众大夫面前沾沾自喜呢?”,椒丘祈被说得哑口无言,含愧而出。要离回到家,情知晚上椒丘祈必来报复,他告诉妻子“夜间把所有的屋门、房门打开,任其出入”,其妻子知道他的勇气,照要离的话去做。

果然,椒丘祈趁黑来到了要离家,见大小门都未关,不由大喜,径直来到要离的床前,得意地说“你真是该死!一不该当着大家的面羞辱我;二不该明知我来,而不关门,让我轻易就进来了;三不该见我已来,你还不躲避”,要离从容不迫地答“你也有三不该:一是我如此地羞辱你,你无一句答辩;二是你入门不咳,登堂无声,有偷袭的嫌疑,不是勇士的作为;三是你的剑已刺到我的喉舌,还大言不善,证明你心虚”。

椒丘祈不料世上还有如此之勇士,大叹道“你才是真正的勇士,我如果杀了你,岂不遭天下笑话?我如果不死,也要遭天下笑话。”,说完,椒丘祈自杀于要离床前。

伍子胥说的这个故事,我觉得有几点疑问,一、吴国境内可以吞马的水怪,估计是扬子鳄一类的,椒丘祈能与之搏斗三天三夜,不太现实;二、椒丘祈最后的自杀也是莫名其妙,白天受辱晚上去报仇的,结果倒好,仇没报,自己死那里了,受的不是物理攻击,是精神攻击,估计要离是最早一个可以把对手说死的人,跟后来周星驰把人说活用的是同一个手段;三、也是最让人觉得神经的事情,要离竟然有老婆。

一个身高一米多点的奇丑无比的渔夫,居然有老婆,太感慨古时候女人的择偶标准了。这点当然是我的胡说八道,要离确实有老婆的,而要离莫名其妙的故事中他老婆和孩子占据了很重要的因素。

回到正题,虽然当时伍子胥把要离夸的跟朵花似的,阖闾还是不为所动,因为阖闾实在是看不起要离。这时候要离起来了发表了让他在历史上能够存在一笔的著名的言论。简单的说是这样的,他跟阖闾保证,他可以去刺杀庆忌。

阖闾根本不信,因为庆忌是他自己的侄子,在当时有天下第一勇士的称号,就凭要离的样子估计想要近身都困难。要离说他刺杀庆忌不是用蛮力,而是用计。什么计?历史上最著名的苦肉计即将登场。要离跟阖闾说,只要你把我抓起来,然后砍掉我一条胳膊,再杀了我老婆孩子,我就会得到庆忌的信任,然后有机会杀他。

多么莫名其妙的提议,听了这天马行空的计策,阖闾都觉得这哥们疯了,无缘无故要自己砍掉他一只胳膊还要杀了他老婆孩子,这不脑子有病么?即使是阖闾这杀人如麻的一代枭雄,也不愿意这么干。

可要离脑子抽疯似的一定要阖闾这么答应他,最后阖闾妥协了。没法不妥协,第一要离是上杆子要这么干的,二庆忌在卫国招兵买马,一心想要干掉自己夺回王位还要为他爹报仇,确实这个隐患如同跗骨之蛆一样让自己寝食难安。

于是我认为的春秋史上最莫名其妙的故事就发生了。要离在朝堂上大骂阖闾,内容大致是这样的。说伍子胥为阖闾登上王位鞠躬尽瘁立下汗马功劳,可阖闾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竟然不帮助伍子胥进攻楚国报仇。然后阖闾大怒,将要离一条胳膊砍掉,关入大牢。

后来要离从牢里逃了出来,阖闾就命人抓了要离的老婆孩子杀掉并当街焚尸。要离逃到了卫国,去投靠庆忌。在这里要说一点,春秋时期医术可以,被砍掉胳膊投入大牢竟然能不死而且还能越狱,没得个发炎破伤风啥的死掉,还是很厉害的。

我一直说要离是个莫名其妙的矮子,这样的人还能娶到老婆生了孩子,就应该谢天谢地了,可这倒好,老婆孩子死的忒惨了。每当想起这里,我对要离恨的咬牙切齿,神经病吧。

继续说故事。庆忌对要离来投靠自己本来也不完全相信,但当他派人去吴国打听,确实要离与阖闾有不共戴天之仇,且要离已经残废,同为吴国流民的他对要离的遭遇深表同情,于是就让要离做了个身边的勤务兵。要离表现也很好,很快就得到了庆忌的信任。

要离在得到庆忌信任后,屡次劝庆忌在阖闾刚刚登基,王位不稳的时候起兵,可以激起民众对先王的怀念而一击中的。庆忌报仇心切,于是带着自己的兵丁开着战船出征。庆忌亲率大军,自己在船头坐定,要离拿着长毛随侍左右。突然水面刮起大风,战船剧烈摇晃,要离趁机利矛穿胸,刺透了庆忌。

庆忌不愧为天下第一勇士,把要离按在水里三次,然后说,我是第一勇士,你竟然能够刺杀我,你也是勇士,今天不能一天死两个勇士,他让自己的手下放要离离开,去享受他应得的荣誉和荣华富贵。要离竟然说,自己刺杀庆忌一不为名,二不为利,说着就要投江自杀。庆忌的手下把他救了回来。庆忌一把拔出长矛,血流如注然后一命呜呼。

庆忌的手下将要离送还吴国,阖闾让他自己挑选高官厚禄,要离没有要,他还是说自己干这事不是为了名利,他想到因他而死的老婆孩子,拔剑自刎。伍子胥按照要离的遗愿,把他葬在了无锡鸿山的专诸墓的旁边。

有史学家称,要离刺杀庆忌不为名利,是为了去除庆忌这个不安定因素,能让吴国军民免除战乱之苦,是高风亮节。

我大大的不以为然,首先那个时代就是尔虞我诈互相攻罚的时代,庆忌不攻吴,老百姓就能免受战火了?吴国后来攻楚攻吴,战乱还少了?第二要离这个极端主义者、阴谋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断臂就是不孝,为得逞阴谋杀害自己老婆孩子可谓不仁不慈,受尽庆忌礼遇而杀之实为不义,相助篡国之人杀掉先王子嗣是为不忠,得偿所愿又拔剑自刎是为不智。

归根结底,要离就是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不辞不智的莫名其妙的小矮子。与专诸同葬,是污了专诸一代刺客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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