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越《美国民歌传奇》我的伍德斯托克(1)

盟七i日期:英文歌曲阅读:19505

如果你问我:美国民歌最重要的本质是什么?我的回答是:叛逆。

本书写到这里就算告一段落了。前面写的都是过去的事情,资料也都是来自书本。在本书的最后一章里,笔者打算向读者介绍一下美国民歌的现状。下面就是笔者参加第40届费城民歌节时写的一段日记 的节选,把它作为本书的结尾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2001年8月21日,星期二

直就盼望着这一天的到来,因为我要去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参加第40届费城民歌节( Philadelphia Folk Festiva)。早就听说这种民歌节是现在唯一还能体会到1969年伍德斯托克那种气氛的音乐节,每次看见录像带里那些年轻人在泥地上滑行玩要,我心里就痒痒,后悔我妈晚生了我二十年。民歌节的地址是在离费城一个多小时远的一个名叫“施文克斯维尔”

( Schwenksville)的小城,开车来接我的是个胖厨子,留一板寸,话不多,声音粗鲁,我俩瞎聊了几句就没词儿了。他大概想调剂一下气氛,就把一盘磁带推进带仓里,立刻,一阵熟悉的音乐声便响了起来

这是他们哪一年的演出?“我问。

1975年,金门公园。

“你有很多他们的盗版磁带吗?”

“那当然。我有一哥们儿……”我们于是开聊。我知道他叫丹(Dan),但人们都叫他芒格( Mango),一个电视剧中的大力土的名字,因为有一次搬东西时他一个人把一台冰箱抗在了肩美国有句俗话:天涯无处无“死头”。这话再一次应验了。

来到了营地,天已经黑了下来。下了汽车,我立刻就闻到了一股新鲜的青草味儿,听到了四周围无处不在的蟋蟀的叫声。一天以后我对这两样东西的感觉就迟钝了,可现在一想起民歌节

这两样东西立刻就会出现在我的感觉系统里,就好像王朔记忆中的部队大院烧荒草的味道。

我是民歌节的志愿者,给我分配的地方是民歌节的采购部下属的Q分部,专门负责给其他部门运送常用生活 物资,以及管理民歌节唯一的百货商店。来到Q分部的帐篷区后,我发现这里大多数都是蓝领工人模样的中年人,普遍身材肥胖,普通美国人大概会把他们叫做“红脖子”(Redneck,是对于乡下人的蔑称),但他们都很热情,见了面就称兄道妹,显得特别友好。我来到Q分部时,那里正在举行一个篝火晚会,人们围坐在火堆周围,一个老妈妈正在弹吉他唱歌。她唱的是一首古老的爱尔兰民谣,词听不大懂,但旋律优美 。她闭着眼睛,早已沉醉在歌声中,手指却准确而快速地弹着伴奏,要不是就发生在眼前,我真的很难相信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太太,刚才还在厨房里忙碌着,现在却在为大家演唱一首优美的民歌。老妈妈唱完后,轮到一群孩子表演诗朗诵。他们都是一些初中生,有几个女孩相当害羞。他们朗诵的大都是自己的作品,语言稚嫩,内容天真。在他们朗诵的时候,会有几个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主动为他们打着手电筒,那景象真的令人感动。

参加完Q分部的篝火晩会,一个大胡子医生带我去露营地。这是一大片草地,那天晚上已经搭起了近百座帐篷。我被安排入住的是一处名叫“加拿大"(Canada)的营地,入口处是一座红白相间的尖顶帐篷,足有八米高,直径有近十米,顶上有一面加拿大国旗随风飘扬。帐篷中央点着篝火,烧的不是木柴(在露营地里禁止烧木头),而是一罐液化丙烷气。人们围坐在周围,有人在弹着吉他唱歌,也有的人在聊天。见来了新成员,几个小伙子立刻出来迎接,并帮我把帐篷支好。这时我才发现有点冷,一个名叫托比(Toby)的男孩听到我的抱怨,立刻跑去给我拿来一个睡袋,说是自己带来备用的,硬是要借给我。这个托比今年二十一岁,没有正经工作,一直在干杂活。“明年我打算去读大学,蓝领工作挣钱太少了。”托比对我说,“不过,新工作一定得保证我每年的这个时候能休一个星期假,我从一生下来就来参加费城民歌节,至今一次没有落下过。

安排好了住处,我来到了主帐篷,立刻就有很多人主动来和我搭讪。这里的人和Q分部的不同,全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年人,大家根据身上衣服的多少围成了两圈,穿得少的坐在离火很近的草地上烤火,衣服多的则坐在外围的一圈野外专用折叠帆布椅子上。火边那个把头发染成红色并粘成辫子的姑娘名叫西娅(Thea),她上身只穿了一件比基尼,下面则是一条有许多口袋的短裤。她身上的饰物很多,手指上带满了银戒指,舌头和肚脐上都穿着环。十个脚趾被涂成紫色,脚踝处有一个纹身,画的是一对正在做爱的男女,但却有一支长箭从两人的身体中间穿过。克里斯坐在她身后,正在给她按摩。他是个面相憨厚的年轻人,擅长按摩,那天晚上不断有姑娘来找他,他也来者不拒。在两人边上躺着一个漂亮的姑娘,她也穿着比基尼,身材娇小纤细,腰部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胸部却很丰满。她下身穿着一条紧身的碎花长裙,长及脚踝,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条睡在岸边的美人鱼。

另一边,一个留着披肩长发的男人在弹着吉他唱歌。他唱的是一首CSN&Y的《南方十字星座》( Southern cross),这是一首选自他们1982年出版的那张不太有名的专辑《再次天明》(Daylight Again)中的歌曲。在唱到重复部分的时候,许多人开始一起跟着合唱。突然,一个浑厚而又甜美的女声加了起来,立刻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我回头看去,发现唱歌的是一个梳着男孩般短发的姑娘,她上身也穿着一件比基尼,身材略有些胖。她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眼睛特别的大脸上的皮肤细腻,被篝火照得通红。我很快就发现,这个名叫简(Jen)的姑娘是个和声天才,不管什么歌,主唱一开口她就能恰当地唱出和音来。许多歌曲她都能背出歌词,如果不会她就唱啦啦啦,效果也出奇地好。当年的和声之王戴维·克罗斯比大概也不过如此吧。后来我知道,她已经结了婚,是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的妈妈。她的父亲 是一个唱民歌的高手,一直是费城民歌界的活动积极分子。

正在这时,外面又走进来一个背吉他的男孩,名叫比尔(Bi),是个刚刚从大学毕业的二十岁的年轻人。比尔个子很矮,但有一张非常英俊的脸。这个访客一开口,大家就一阵欢呼,他的嗓音高亢嘹亮,很有感染力,更出色的是他的吉他,特别有力量。我仔细一打量,才发现他弹的是十二弦木吉他,这种吉他声音比六弦吉他响得多,泛音也更为丰富,有它在,帐篷里其他那些六弦吉他就立刻相形见绌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铅肚皮”一定要弹十二弦吉他了,只有这样的乐器才配得上他那洪亮的嗓音。

我没法形容接下来的那几个小时给我的感觉。比尔的到来把“加拿大”的气氛一下子带动了起来,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合唱的阵营。大家一首接一首地大声高唱,不会歌词的就跟着哼哼。他们唱的多半是一些大家熟悉的民歌风格的歌曲,但却属于那种不太为公众和流行音乐电台熟知的作品。比如,我没有听到过“西蒙和加芬克尔”,PPM和詹姆斯·泰勒,更不用说约翰·丹佛和卡彭特兄妹了。我却听到了许多鲍勃·迪伦、“感恩 而死”、CSN&Y、伍迪和阿洛·格思里、“乐队”乐队和乔尼·米切尔等老嬉皮士们最爱的艺术家的歌曲;我还听到了琼·奥斯本、梅利莎·埃瑟里奇( Melissa Etheridge)、南希·格里菲思( Nanci Griffith)、特蕾西·查普曼( Tracy Chapman)、阿尼·迪弗兰科( Ani difranco)和苏姗·维加等新女性创作歌手的作品。唱完民歌风格的作品,大家又开始大肆改编摇滚乐歌曲,什么“披头士”乐队、“滚石”乐队、“恐怖海峡”乐队和“涅槃”乐队等等一起上,想起什么唱什么。还有人把朋克也给改编了,比尔就把“绿色日子”( Green day)乐队的《你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 Time of your life)翻唱了一遍。那个朋克女孩西娅也站起身,用吉他伴奏唱了一首听上去很不错的民谣歌曲,唱完后她说:“这原来是我的一个朋克哥们儿写的朋克歌曲,我把它给改编了。”

说实话,我原本以为自己听的民歌已经很多了,可那天有一多半歌曲我要么从来就没听过,要么就是想不起到底是谁唱的。即使我知道的歌曲我也记不住歌词,没法跟着唱,只能在唱《大黄出租车》时跟着唱“鸣……啦啦啦啦”,在唱奥斯本的《潘萨克拉》(Pensacola)时跟着唱“呀嘿,呀嘿,呀嘿,呀嘿,呀呀呀呀!”我突然感到有些沮丧,同时又感到一丝兴奋:我原本以为美国民歌不过如此,可现在我终于知道,还有许多未被我发现的宝藏等待我去挖掘。

当然,这只是我偶尔产生的一些念头,大部分时间里我都感到无穷无尽的快意。我坐在篝火旁的草地上,黄色的火苗烤得我舒舒服服,头顶上是众多喉咙和吉他发出的悦耳的声音,它们被帐篷顶反射回来,好像来自天堂。我感觉自己轻飘飄的,像是在做梦。我觉得自己终于又回到了国内那帮爱音乐的朋友中间,终于又找到了失去已久的热情。

凌晨四点左右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自己困得快不行了,只好站起身回去睡觉。我摸黑来到了帐篷前,脚步声和手电筒的光亮一下子惊起了十几只蚂蚱。我费了些时间把它们通通赶走,这才钻进了帐篷。因为我没带垫子,坎坷不平的泥土把我的背硌得很难受,潮湿的泥土让我感到一阵阵寒意。托比的睡袋真的救了我一命。

真的躺下了,却又睡不着了。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我的脑海里浮想联翩。主帐篷里的歌声清楚地传了进来,不知什么时候又来了一个小提琴手,他们就顺势改玩爱尔兰吉格舞(Jig音乐,热闹非凡。我实在懒得再爬起来了,就躺在帐篷里听。大概又听了一小时,终于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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