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若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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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狗年即将翻篇儿,关于狗的话题却不会因此而结束,也确有必要把狗的文章继续做下去。这不,前不久发生的一则狗伤人的离奇事件,还成为了2018年9月全国司法考试的题目和素材,让不少考生感叹“脑洞大开”:

广州市白云区某村某巷的一栋厂房下,一条大狗从天而降,一名路过的女子被砸中,瞬间倒地不省人事,大狗随后起身离开现场,不知所踪。在找不到狗主人的情况下,高位截瘫的受伤女子在律师的建议下,将厂房的所有者和所有使用者告上法庭,理由是《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逐步放开养犬以来,周围养犬的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由犬引发的话题在媒体上在坊间里一天也没间断过。之前,北方某地一美食广场,就曾发生过一对青年男女把奶茶倒进公共餐具让宠物狗舔食的事儿。南方某地一位大妈也不甘“落后”,在餐厅就餐时,直接用餐厅的盘子给她的狗狗盛食,让狗儿享受与主人一样的礼遇。

在家里养宠物狗,你愿意怎么养,那是你的自由,但出了家门就是公共场所,你就应该有公德意识。餐厅里的餐具毕竟是人用的,不是给狗用的。狗就是狗,人就是人,人畜应该分开的。你真爱你的狗儿,就不妨给它买个专用的便于携带的杯子或盘子供它使用。餐厅对狗类用过的餐具倘若消毒不到位,人们接着使用,后果难料,也让人不敢去想。

从表面上看,养犬是公民的一件私事,但当犬的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就成为社会公共问题了。让狗类使用餐厅餐具,自然 让人侧目。还有诸如携犬乘坐电梯既不束犬链也不戴嘴套,在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健身场所遛狗不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烈性犬、大型犬没有实行拴养或圈养,任性出户遛犬等违法养犬行为,更是让人不可理喻,难以接受。

看似狗的问题,其实是人的问题;狗身上发生的事儿,其实质上是狗主人的事儿。

一般情况下,一家之主爱干净,孩子们穿戴的就自然整洁熨帖,哪怕是穿有打过补丁的衣裤;主人有修养,孩子们就会温良恭俭让。同理,在一个将宠物狗比作自己的“儿子”、“女儿”的家庭里,狗的主人如果讲卫生,就会给宠物狗勤洗澡、打疫苗、驱蛔虫,把它打扮的干干净净精精神神的;主人讲道德,就会严加管束狗狗,不致于对他人造成惊吓或伤害,也不致于因“狗便便”而影响公共卫生和观瞻,更不致于发生人狗同食“盘中餐”的一幕;主人守法纪,一定会遵守有关养犬的管理规定……总之,狗的品行好坏完完全全取决于你这个至高无上的主人的调教:你可以给它骨头,也可以给它大棒!由灰狼驯化为狗的历史与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写到这儿,脑海里突然冒出了“文如其人”的词儿来。文如其人,指文章的风格同作者的性格特点相似,反映出作者的思想、立场和世界观。出自宋·苏轼《答张文潜书》:“子由之文实胜仆,而世俗不知,乃以为不如;其为人深不愿人知之,其文如其为人。”

发生在狗身上的事儿,无不折射着狗的主人的态度、素质和文明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讲,可谓之曰狗若其主。终究,家教或调教无论于人还是于狗都是至关重要的,无不打上主人的烙印。

文如其人与狗若其主,似乎不能相提并论,因为画风不同。但却有道理相同与相通的地方。由是看来,主人的狗事儿还真不小,它直接关乎着你个人的形象和大众的公共利益,不可轻视。

作者简介

汪建平,原中国银监会安康监管分局调研员。杂文 、小说 、散文、诗歌 、报告文学等作品散见于《人民铁道报》《金融时报》《陕西日报》《中老年时报》《中国金融文学》《金融文坛》《西南作家》《湘潭文学》和金融作协、文学陕军等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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