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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润的暮色渐行渐远日期:哲理散文阅读:14402

琅珰儿响

文/夏诗卉

大概是在一九七二年的夏天,故事 的主人公已经记不清是几月份了,只记得那个时候天热的要死,出去走一圈回来衣服可以拧出小半盆子水。

春凤年轻的时候还是蛮有韵味的。一般来说农村里下地干活的姑娘是比不出个皮肤黑白的,这样的条件下,男人反而都喜欢那些身材圆润干活麻利的小婆娘。这时,春风的优点就全部凸显出来了:圆脸粗胳膊丰臀大脚丫,一副标准的农村姑娘长相。再加之她心灵手巧,什么纳鞋底啦,绣钱包啦,几乎样样手艺活她都会一点,所以时常引的邻里姑娘拜访学艺。这样说来,她的人缘也是顶好的。

一家姑娘十家郎。夏日里干活,没做多久便像淋了一场大雨,衣服顺从地贴在身上,此时年轻女子的身材便很好地凸显出来。坐在堤上休息时,总有人有一眼没一眼地偷着看。休息没多久身边就多出一些爱慕者送来的“贡品”:红薯米粑大叶茶。送的最多还是火炕粑,那个时候每家都不富裕,就算是大麦茶也是一种奢侈品,家里稍富裕一点的,会在茶里放醋加糖。

在众多偷窥者中,春凤最中意的是那个送米粑的后生。每次送吃食,他都是最后一个。看别人都送了,聊完天,他才揣着软粑粑慢悠悠地来,也不和她聊两句天,米粑一放下就转头走了。他的影仿佛勾中春凤的魂似的,也不知道做活了,跟着他的脚步,心一下一下跳。

一开始春凤也不晓得自己为何对他这么上心,她假装不经意地问邻家同她岁数相仿却早已抱上男伢的娇子。

“最近我总是一看到个人心里就像蝗虫蹦。”

“你怕是做了什么坏事吧?”

“我也不晓得是不是坏事。看不到他我的心又像被虾子夹。”

“听你这么说,是个男人吧?”

春凤不做声,表示默认。

“我和你大顺哥认得的时候也是像你一样,一天看不见心里就不舒服。你也到年纪了,该讲亲生伢了。你要是不好意思,你把他名字告诉我,我去帮你说媒。”

“嗯……还是算了……人家以后是要去县里当先生的……”

后面的话娇子并没有听见——她的伢哭了,她熟练地解开衣服给虎头喂奶。

“听姐姐一句话,好男人不止你一个人盯着,还有其他人盯着,你再不下手只怕别个抢了只有你哭的份。”

娇子说的没错。的确还有一个人对她的心上人有意,是他的邻居冬梅。冬梅似乎对想明很上心。对了,他的心上人叫想明,一想到这个名字春凤的脸上就飞起一道红霞。

冬梅很会做菜,什么食材在她手里一过就能变得与众不同,就连难吃的糠草经她的手都能有滋有味。春凤去过她家一次——是被她姆妈邀过去的,哪有人愿意和情敌碰面呢?不过即便自己对冬梅有成见,春凤也不得不承认她做的饭的确美味。

“想明可从来没有给她送过米粑。”这么一想,春凤又笑起来,脚下的步子也轻了。

想明的成绩一直很好,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名列前茅,是东马坊为数不多的读过高中的人,不像春凤只念过小学。春凤钦佩他的才华。可惜现在不兴考大学,春凤心想,不然想明肯定能读大学。

时间一久,春凤憋不住了。

想想娇子说的话,咬咬牙终于逮着想明送米粑的当口找他搭话了。

“你给我送米粑搞么斯?”

“啊?”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想明的手猛地一哆嗦,差点没把吃食掉了。“你不喜欢?”

春凤咬着嘴唇,脸上腾起一片火烧云,手指把衣服绞得紧紧的。

想明也憋着一肚子疑问,以为春凤嫌弃自己送的吃食,默默收回,准备离开。

“哎……你等等!”春凤见想明要走,一把抢过米粑。“谁……谁说我不要了。”

“那——我明天还送来。”想明将手揣进兜里急匆匆地走了。

“刚刚她抢米粑的时候碰到我的手了”待走远,想明才敢偷偷地回头看一看身后吃得正香的少女。指头接触过的地方仿佛还存有她的余温,想明小心翼翼地把手揣进口袋。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春凤的呢?

那天秋梅新得了一件鞋底样子拿与他看,言语中他只注意到“春凤”二字。似乎前两天姆妈也从她那里得了一个花样新颖的钱包,欢喜的不得了。在此之前想明对春凤的印象只存在于庄稼里忙前忙后的模糊身影以及田野间两个上下跳动的麻花辫子。

“没想到她竟有如此本事,将来若成家,她会给我纳怎样花式的鞋垫子……”想明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彷佛做了什么错事似的紧蹙眉头,心里像猫挠又高兴地不行。

一来二去,二人熟络不少。蝉儿也不嫌累,一天比一天叫的大声,这丝毫影响不了二人耳鬓厮磨,水塘边两个影子偷偷摸摸地开始“谈恋爱”。

这天想明进城买书,偶然间在金店发现了一对带坠的耳环——一颗猫眼睛样子的翠珠儿拖着几颗绿裙子般的小碎珠儿,微微一动就发出清脆的叮咚声好似雨天青石板上喧闹的水滴子。这一看,把他的魂都吸走了。他认定只有春凤才配这样的耳环。虽然价格稍贵,他还是心一横——买!宝物配佳人嘛!

二人搞对象这件事一阵风似的,一夜间在每个人口里传遍了。来送“贡品”的人越来越少,风言风语却多起来。春凤倒是不在意,她的心早就泡进想明这潭蜜水里出不来了。

春凤和想明“在一起”这件事在冬梅心里也掀起一片不小的涟漪。说起来自己和想明接触的也不少,论长相自己也不差,做菜水平也是人人都瞧得见的。春凤怎么还先得手了呢?冬梅决定找想明问个清楚。

想明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自己刚下完田回来就被冬梅给缠上了,她一句话也不说,单单低着头数蚂蚁又不让自己走。

“冬梅,我累了一天了,你让我回家歇歇吧。”

“……”

“冬梅,你是有什么话要说?”

“……”

“不然我先回去把锹子放了再回来找你?”

“……”

这下,想明也生气了,不管冬梅怎样拦着他,他就是倔牛似地往前走。冬梅眼见拦不住了,索性将自己地困惑一股脑倒出来:“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吗?为什么你会看上春凤?我哪一点不如她?”

一连串的问题真的将想明困在原地再也走不动了。他是如何都没有想到,原来冬梅也欢喜他。想明觉得脑袋里突然被人塞进一团麻,怎么理都理不清。

“冬梅……我只当你是我妹妹……”想明支支吾吾,原本书生的威风竟一点也使不上,他想不明白冬梅为何喜欢他,更不知道如何向春凤交代。

“好你个夏想明,背着老娘偷偷找女人,我要是再理你,我就同你姓!”无巧不成书。春凤原是要归还想明落在田里的钥匙的,这下想明的“罪行”被她抓的正着!春凤一把将钥匙丢在地上,还不解气似的狠跺两脚,扭头便走。大家伙听到动静纷纷探出脑袋搜罗,生怕错过什么好戏。

“对不住了冬梅!”

想明没有一丝犹豫,捡起钥匙飞也似地去追春凤。

“等等!”

“你个扒猪屎的!找你家小女人去吧!”

“我跟她不是……”

“不是什么,我都看见了!”

想明一把抓住春凤的胳膊,另一只手在口袋里快速翻找着。

“你再拉着我我就叫——”

春凤没有叫出来,因为她看到了那对正躺在想明手上的耳环。

“别指望拿东西打发我,我……”

“这是上次我进城买书的时候看到的,我一眼就相中它了,这么好的东西不配你可惜了。”想明见春凤不做声,又说:“冬梅刚刚……”一提到这个名字转为平静的春凤又开始嗔怪。想明着急打断她:“你先听我说完,冬梅确实说她中意我,但我只当她是我妹妹。我夏想明对天发誓心里只有你一个,要是有假……”

“有假如何?”

“有假……让我一辈子收不成稻米!”

春凤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不生气了?”

“不生气了。”

“那……那你刚刚……说的还算话吗?”想明的底气一下全无。

“什么话?”

“你说……要是再理我,就同我姓……”

春凤那牡丹花的脸像被毛辣子咬了,一阵阵发麻。

半晌她才小声地说:“我小时怕疼就穿了一只耳,另一只……要等到定亲了才敢穿……”

“那……”想明心里有些发怵,拿着耳环的手微微湿润,生怕春凤此时拒绝自己。

“你把头别过去,我叫你你再转过来。”春凤小心地接过耳环命令道。

想明听话地转过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听春凤的话,但自小爹爹就说过女人惹不得,只得惯着,所以姆妈发脾气爹爹总是不还口,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如此,邻里都羡慕他们深厚的感情。等待的时间对于想明来说无比漫长,他恨不得明天就能同春凤结婚,孩子取什么名,背什么书包——他已经在脑海里同春凤过完了一生。

“好了。”

想明迫不及待回过头——随着春凤轻轻点头,一对绿光在她的耳下踮起脚愉快地旋转跳跃,好像它们天生就是从眼前这个姑娘的耳朵尖里长出来的。

——叮——咚——

树枝上的蝉识相地闭住嘴躲进树叶下再也不说话,风止草静,只有远处的夕阳正一蹦一蹦地朝谷子地里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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