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特殊者,往往与众不同-《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

伤过的心越发的疼日期:学生随笔阅读:10041

本文摘自托马斯·福斯特《如何阅读一本文学书》

21 长相特殊者,往往与众不同

卡西莫多是驼背,理查三世(莎剧中的,不是历史上的)也是驼背。玛丽•雪莱小说 中的那个更出名的角色(不是维克多•弗兰肯斯坦,而是他创造的生物)是个用死人尸骨拼凑起来的怪物。俄狄浦斯有脚伤。还有《贝奥武甫》中的格伦德尔,也是一个怪物。文学作品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人物 ,他们不仅以所作所为闻名于世,还因外貌异于常人而为人所知。他们的外貌大有深意,很可能表明他们与众不同,有时也反映故事 中其他人的性格。

首先,有一点虽然显而易见,但我们还是要说明:现实生活 中,一个人有什么身体的特征或残疾,并不能表达什么主题 、隐喻或精神方面的意义。这么说吧,假如你脸上有个疤,是在海德堡参加搏击俱乐部时落下的,那也许还能说明点什么;或者你故意留下的记号,比如文上“感恩 而死”乐队的标志,也许可以透露你的音乐趣味。但一般说来,一条腿短就是一条腿短,脊柱侧弯就是脊柱侧弯,没有什么深意。

可是你瞧,侧弯的脊柱长在理查三世身上,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理查是文学史上最令人厌恶的人物之一,他的道德和精神同他的背一样扭曲。我们可能会觉得,将身体畸形等同于性格或道德的扭曲,既残酷又不公正,可在伊丽莎白时代,这种观点不仅可以接受,简直不可避免。莎士比亚用外貌的美丑表达人物与上帝距离的远近,在这一点上他深受时代的影响。而在莎士比亚之后几年出现的清教徒还把经济萧条——庄稼歉收,生意破产,财务混乱,甚至牲口得病——看成上帝不悦的明证,也就是说明他们有道德上的缺陷。显然,普利茅斯的清教徒是不看上帝试探约伯的故事的。

确实,伊丽莎白与詹姆斯一世时代的人政治不正确。那现在又如何?我是说,四个世纪之后的情况又如何呢?

如今人们的观念产生了极大改变,几乎没有人将伤疤和畸形等同于道德缺陷或神明动怒,但是我们依然对文学中的身体残疾进行象征性理解,只是往往是要表达人物与众不同。如果某个人物与常人无异,你拿什么做隐喻呢?可如果某个人物与常人不同,或有出乎意料之处,那你的施展空间就大多了。

20世纪20年代,弗拉基米尔•普罗普[弗拉基米尔•普罗普(1895-1970),俄罗斯著名民俗学家。] 发表了里程碑式的民间文学研究著作《故事形态学》,在书中他将民间故事中的追寻者故事分为大约三十个步骤。第一步,主人公身上带有某种印记,可能是伤疤,或跛足,或受伤,或浓妆艳抹,或生来一腿长一腿短,而这些印记使他与众不同。普罗普研究的故事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有几十种版本,虽然这些故事都来源于斯拉夫文化,但同西方人更熟悉的日耳曼、凯尔特、法国、意大利民间传说,在结构上都很相似。这些故事如今对我们理解讲故事的方式依然颇有教益。

你不信?你读过的故事中,有多少主人公在某些方面异于常人?这些不同有多少是外貌上的?哈利•波特身上为什么有伤疤?长在什么部位?是怎么留下的?它与什么相似?

看看托妮•莫里森是怎样给她的人物做记号的。我们的老朋友,《所罗门之歌》中的奶娃•戴德有个天生的记号:一条腿比另一条短。他认为这是缺陷,年轻时为了掩饰,他把心思全花在琢磨如何走路上了。后来他又多了两条伤疤,一条在脸上,是在弗吉尼亚的沙利马和人打架,被人用啤酒瓶子划的;另一条在手上,是被细绳勒的——他从前的哥们儿吉他想勒死他,奶娃及时抓住绳子,才没丢了性命。在《宠儿》中,塞丝过去常遭毒打,以至于后背上鞭痕密布,纵横交错如同一棵树。她的婆婆兼良师益友贝比•萨格斯髋骨骨折。宠儿身体倒是健全,只是额上有三道抓痕;可宠儿并非常人,而是亦人亦鬼的异类。这些人物身上的印记标志着生活对她们的蹂躏与伤害。塞丝和宠儿遭受奴役,她们身上的暴力痕迹是遭受奴役的印记。就连其他人的身上也有生活磨难留下的印记。

身体的伤残还有另一个作用:将某个人物与其他人物区分开来。在索福克勒斯《俄狄浦斯王》的最后一幕,国王刺瞎自己的双眼,这确定无疑是一种标记,表达赎罪、愧疚、悔罪之意。在续篇《俄狄浦斯在科罗诺斯》中,他会一直带着这一标记。但是远在此之前他就已经有了标记。实际上,假如我们是希腊人,去剧院之前,一看名字就会明白。国王的名字俄狄浦斯,意思是“受伤的脚”。想想吧,咱们去剧院看一出戏,名叫“跛足国王”(这就是它的字面意思),当然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的名字怪怪的,而他的身体问题能这么引人注目,自然 也暗示他的跛足会在故事中发挥作用。实际情况是,俄狄浦斯出生后要被抛在荒郊野外死掉。在他被扔掉之前,脚跟被人穿上皮条,正是这导致了他的脚伤。因为他父母 听到可怕的神谕,说这孩子长大后会杀父娶母,他们吓坏了,叫人把他带到乡下杀掉。他们知道仆人不忍心下手,就想让人把婴儿丢在山上自生自灭。为保险起见,他们让人把他的脚跟穿起来绑住,以防他爬走。后来他的跛脚成为证据,证明他就是那个注定带来厄运的婴儿。你可能会想,他的母亲伊俄卡斯忒最好绝不再嫁,或者不跟有脚残的人结婚,可她却作了另一种选择,于是给我们提供了情节。这对可怜的俄狄浦斯是灾祸,对索福克勒斯倒是好运。伤疤透露了他的过去,他自己当然不知道这一点,直到在戏剧情节中渐渐揭示出来。再者,这些伤疤也说明了他父母的个性,尤其是伊俄卡斯忒想逃避诅咒的个性,还有俄狄浦斯的个性,他好像从不想想这伤疤是怎么来的。他缺乏探究真相的欲望,这一特点反映了他的性格,因为他覆灭的根源就在于他缺乏认识自己的能力。

讲点儿更现代的?当然可以。欧内斯特•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1926),够现代的吧?这部小说讲的是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摧残得遍体鳞伤的那代人,是对荒原母题的讽刺性再创作。和T. S.艾略特的经典诗歌 《荒原》一样,小说展现了一个惨遭战争蹂躏,以至于精神、道德、智力、性能力各方面都荒芜贫瘠的社会。想一想几百万青壮男子在战争中非死即伤,这样的处理并不奇怪。 传统意义上的荒原神话与搏斗、追寻、恢复生机有关。追寻是由渔王本人或由别人代表他完成的,许多版本中的渔王是一个受过创伤的人物。这是渔王的原版故事。那海明威的渔王呢?杰克•巴恩斯,一个新闻记者,受伤的退伍兵。你怎么知道他就是渔王呢?他去钓鱼啊。实际上,他四处钓鱼,游踪颇广,这对他也具有疗伤作用,而且极具象征意义。你会问,他受了什么伤使他适合当渔王呢?这个不太好说,因为故事叙述人就是杰克,他却从未明说。但什么伤会让一个大男人揽镜自照、暗自饮泣呢?只有一种情况。现实生活中海明威自己的伤是在大腿上部,在小说中,他把主人公受伤的部位往上稍稍一移。可怜的杰克,虽然欲火焚身,却无力付诸行动。

那这里的伤残到底要表达什么?当然是区分人物。因为缺少那一器官,杰克就不同于小说中的其他人物,或者任何我能想到的小说人物。与此同时,它也与主要的荒原神话产生相似之处,也许还带了点埃及繁殖神话的色彩。在关于伊西斯和奥西里斯的埃及神话传说中,奥西里斯被分尸,女神伊西斯将他的身体重新拼凑起来,但少了一块,正是少的这一块使他和杰克•巴恩斯相似。伊西斯的女祭司用人间的情人做受损的奥西里斯的象征性替身,这一点与小说中布蕾特•阿施利夫人寻找其他情人不无相似,因为她和杰克徒有激情,无法享受云雨之欢。但他的伤残主要象征战争对潜在能力造成的毁灭,不光是生殖力的毁灭,还有精神方面的毁灭。当成百万的年轻男子死于战争,同他们的生命一并消失的不只是繁衍的可能,还有巨大的智力、创造力和艺术资源。简而言之,战争是文化的灭亡,至少是一大部分文化的灭亡。而那些免于一死的人,像海明威和他的人物,也因为这种经历而备受摧残。经历大战的一代人很可能比历史上的任何一代人遭受的心理创伤和精神上的流离失所都更严重。海明威曾在三部作品中描绘那种创伤:第一篇是《大双心河》(1925),这是尼克•亚当斯故事的巅峰之作,故事中尼克独自钓鱼,先是去密歇根,后来又去遥远的上部半岛,为的是修复因经历战争恐怖而崩溃的心理;第二部是《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杰克•巴恩斯在战争中负伤后,在西班牙的潘普洛纳过着破罐子破摔、寻欢作乐的生活;第三部则是《永别了,武器》,描写弗雷德里克•亨利中尉与战争独自和解,而这和解却因恋人死于难产而破灭。三部作品描述的是同样的心理创伤、精神绝望和希望的死亡。因而杰克的伤痛既是个人的,又是历史的、文化的和神话的。小小弹片,杀伤力可真不小。

在《亚历山大四重奏》中,劳伦斯•达雷尔介绍了无数有各种残疾和畸形的人物——两个戴眼罩的(其中一个是假装的),一个装玻璃眼珠的,一个兔唇,一个染上天花落下累累疤痕,一个的手误被捕鱼枪扎伤、为保性命只好截肢,一个聋子,还有几个缺胳膊少腿。从某种意义上看,达雷尔的人物就是形形色色的奇形怪状。但是整体来看,他们也表达某种其他含义:达雷尔似乎在说,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伤残,无论你似乎多么当心,运气多好,这辈子总免不了要带上点经历的印记。有趣的是,这些缺陷并没有对他的人物造成大碍。兔唇纳福兹成为知名的灵修大师,而在最后一部小说中,画家克丽娅已经可以用假手作画了。换句话说,天赋不在她的手上,而在她的心中,头脑中,灵魂中。

那玛丽•雪莱想表达什么呢?她的怪物并不像杰克•巴恩斯那样背负具体的历史包袱,那他的畸形代表什么呢?我们先看他来自何处。维克多•弗兰肯斯坦拼凑他的超凡怪物时,用的人体零部件不只是盗自坟墓,还来自特定的历史背景。工业革命刚刚起步,人们在启蒙时代熟悉的一切都受到新世界的威胁。同时,在19世纪初叶,新科学兴旺发达,人们对包括解剖学在内的科学充满信心,这也极大威胁到英国社会的许多宗教和哲学信条。由于好莱坞将小说拍成电影,我们有幸一睹怪物的尊容。鲍里斯•卡洛夫的扮相让人心惊胆战,那样子跟擅演恐怖形象的“千面人”朗•钱尼也挺像。怪物的外形着实吓人,但在小说中,真正可怕的是制造怪物这种想法,或说真正令我们胆寒的是那个人——那个与隐秘知识结成邪恶联盟的科学巫师弗兰肯斯坦——的想法。此外,怪物还代表人类不该拥有的知识,代表与魔鬼签订的现代契约,代表科学无视伦理道德的恶果。自然,这些用不着我来告诉你。每当知识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我们就离美丽新世界[指阿道司• 赫胥黎的代表作《美丽新世界》中刻画的机械文明下的未来社会,到那时 人的“人”性被机械剥夺殆尽,科学高度发达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幸福 ,反而带来毁灭 的威胁。 ] (当然又是一个文学典故)更近一步,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论家提醒说,我们离弗兰肯斯坦的怪物又近一步了。

要理解这一怪物,我们还可以参考其他几种参照系。从文学的角度看最明显的莫过于浮士德与魔鬼订约。我们不断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浮士德故事,从克里斯托弗•马洛的《浮士德博士》开始,到歌德的《浮士德》,斯蒂芬•文森特•贝内的《魔鬼和丹尼尔•韦伯斯特》《该死的北佬》,再到好几个电影版本的《神鬼愿望》,当然还有《星球大战》中投向黑暗面一方的黑武士达斯•维达,蓝调乐手罗伯特•约翰逊的故事(据说他在十字路口遇到一个神秘的陌生人,从他那里学到了音乐技巧)。这个警示性故事依旧魅力不减,说明它在我们的集体意识中埋藏之深。与其他版本的浮士德故事不同的是,《弗兰肯斯坦》并没有一个魔鬼的化身提出导致毁灭的交易,所以故事警示我们:危险在于怪物本身,而不是这一邪恶行为的来源,也就是魔鬼。他的畸形反映的是人类企图自封上帝而带来的危险,这种危险,正如其他类似的悲剧故事中表现的那样,反过来会毁掉追求这种力量的人。

但是除了这些警示教训,小说中讲的真正怪物是维克多——创造怪物的人。或至少是他天性中的某些方面。浪漫主义认为人性具有善恶两面,无论我们天性多善良,修养多高,在每个人心中,也总存在一个异己的恶魔。这个观念在整个19世纪颇为盛行,甚至一直延续到21世纪。这一观念可以解释为什么维多利亚小说那么热衷描于写双人物[也译作二重身、双重人或副本。见第三章doppelgänger的注释。] 和自足的异己,比如《王子与贫儿》(1882)、《巴伦特雷少爷》《道连•格雷的画像》(1891)和《化身博士》。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两部小说中也包含邪恶的异己,道连本人永葆青春美貌,而他的画像却暴露了他的堕落和衰朽;善良的医生饮下不祥的万灵药,变成丑恶的海德先生。他们与雪莱夫人的怪物都暗示:无论我们有多好的教养,内心深处也都潜藏着自己不愿承认的成分。这与《钟楼怪人》及《美女和野兽》恰恰相反,在这两个故事中,丑陋的外表下面藏着的是善良美好的内心。

这么说畸形和伤疤总是有深意?也许未必。有时候伤疤可能只是伤疤,短腿或驼背也只是短腿驼背而已。但更常见的情况是,作者想通过身体上的记号来引起我们的注意,以表达某种心理或主题。毕竟,塑造完美无缺的人物更容易些。你在第二章提到一个人瘸腿,到第二十四章就不能让他健步如飞追火车。所以,要是作者写到身体方面的问题、残疾或缺陷,他很可能是要表达点什么。

好了,回去琢磨一下哈利•波特的伤疤是怎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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