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预防性卫生审核行政许可与职业卫生预评价

梨窝★浅笑日期:医学期刊阅读:12552

【摘要】 本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 法律 法规的规定,通过对预防性卫生审核行政许可实施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工作的回顾和 分析 ,浅析辖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现实作用及存在的不足,对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起到推进作用。

【关键词】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 预评价; 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期望建设单位为达到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借助于法律手段所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机制。以期通过这一项行政措施,达到前期介入待建 工业 企业 、用人单位积极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从而就源头上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水平,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就展开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为每一个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达到提高行政许可效能的目的。

近年来,上海的 经济 建设和基础建设正处于高速 发展 期。国内外企业纷纷在上海投资建厂,本地的企业也加大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力度。加之政府在市政建设上的巨大投入。使得预防性卫生审核与职业卫生预评价工作之关联尤为重要。

闵行区是上海投资环境极为理想的新型城区,如何做到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发展产业双丰收,是摆在面前有待解决的 问题 ,就这一问题,我区用3年的时间进行探索。

1 依据与原则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上海市卫生局自2002年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开展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就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此建设项目的上海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工作。而能够提供此项服务的单位必须取得上海市卫生局颁发的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通过一段时间探讨、梳理、 学习 、培训,自2004起各区卫生局所属相关单位也分期分批的取得了上海市卫生局颁发的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先后开展了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就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此建设项目的上海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及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工作[1]。

2 规范与服务

针对开展报审建设项目需提供上海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工作,我区首先从源头抓起,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计划委员会、区规划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统一协调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从建设一个新项目的报送可行性 研究 报告阶段开始进行事先告知,并发放相关 内容 通知、办理 方法 、办理资料等宣传告知材料,使建设单位明确需办建设项目审批资料的内容、具体操作步骤、何处何地办理等事项。并在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卫生窗口提供服务指南,宣传手册。

3 资料与 方法

3.1 资料来源 闵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04年~2006年7月审核的250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3.2 方法 查阅上述250件审核报告,对报告中涉及的评价项目的建设时间、投资规模、所属行业、有害因素种类等项目列表进行统计 分析 。探讨本区在预防性卫生审核行政许可方面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意义和不足。

4 结果

4.1 建设项目种类和时间分布 2004~2006年,建设项目的评价种类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为主,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比例较低。本结果与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实施过程的周期相吻合(表1)。表1 建设项目评价种类和时间分布情况

4.2 行业分类 2004~2006年闵行区报审的建设项目预防性设计审核提供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行业多以汽车与汽配件业、机械制造业、日用化工制造业、服装制造业等为主。这与上海市的整体产业结构调整 内容 保持了基本一致(表2)。

4.3 建设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分析 闵行区2004~2006年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达到了23.60%(表3)。

4.4 提供优质服务 改善投资环境 闵行区2004~2006年报审的预防性设计审核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建设项目投资额(万元)分析。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中以投资1000~10000(万元)范围具多,占总数的 54.77% 。其中2006年为57.40%比2004年的40.54%有着较大幅度的增加。投资总金额的增加也反映出闵行区 经济 建设投资环境的良好 发展 时态(表4)。 表2 建设项目行业分布表3 建设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5 小结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上海市卫生局的要求,规范我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审核管理工作程序、流程。做到报审资料提前告知,办事过程公开透明,审批时限事先承诺,更加规范服务准则。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新时期中不断进取,不断更新调整产业结构,与时俱进,将“ 学习 、实践、探索、创新”有机的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开拓、探索新型审核管理模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工作制度。随着 社会 文明的不断进步,上海经济的不断发展,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职业卫生预防工作必将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 参考 文献 】

1 朱彩菊,吴世达.上海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分析.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4,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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