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经验材料

好姑娘何患无夫@日期:工作总结阅读:17661

近年以来,**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紧紧依靠政府、依托新农合,围绕解决农牧民用药难问题,按照“政府高位推动,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坚持“巩固、规范、提高、发展”的工作思路,发挥“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联动”的体系效应,不断将全地区农村药品“两网” (药品供应网、药品监督

网)建设工作引向纵深。主要成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监督网建设完成情况。全地区所有乡镇团场均完成药品监督网的建设,实现监督网络覆盖率为100%。行政村完成监督网络覆盖率为100%。

随着全地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的不断延伸和完善,农村药品购销渠道逐步走向规范化,农村药品流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越来越多的农民用药得到了安全、便捷、经济的实惠,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一)政府高位推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县局将当前深化**地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果的重要性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了汇报并赢得了重视,全地区六县一市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等工作,高位推动了“两网”建设的发展;各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并有专(兼)职人员作为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管理。各级党政还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确定考核目标,制定考核细则,在“三干”会上与乡(镇)政府“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并强化检查考核;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经常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安排布置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专门时间听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督促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邮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政策研究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和宣传工作制度,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共同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形成了“党委政府组织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药监部门具体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此外,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借鉴兄弟局的先进经验,及时修订了包干包区负责、信息报送、巡查、快速反应、奖惩,对下一级工作的绩效考评等制度。

三、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突出以执法队伍为主体,“两员”为重要补充力量的网格化局面

行为监管网络信息管理使药监执法人员迅速掌握了市场动态,保证监管及时到位。

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的建设和运行,使药监各项工作真正实现“终端管理”,有效解决了农村药品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各地药品义务协管员、信息员配合地县药监部门整顿规范农村药械市场,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点”。他们积极提供线索,追根溯源,有力地遏制了假劣药械流向农村的趋势,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农民用药安全得到了保证。

四、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上突出建立规范化的药品供应主渠道

对县以上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实行全地区集中招标,引导并相对集中信誉好、实力强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药品。对乡镇卫生院,

由县“新农合”办公室牵头,采取企业招标、品种跟标的办法,确定2~3家经营企业直接配送;对村卫生室,全部由乡镇卫生院代购,统一配送,实行严格的管理;并100%建立了配送企业资质档案。

——加强对中标后企业和药品的跟踪管理,逐步将规模小、信誉差、药品质量难保证的企业退出市场,实现配送网络的区域全覆盖,形成主体清晰、相对稳定、满足需求、诚实可信的药品供应网络。配送企业依据“新农合”目录,配送及时。配送品种达到95%以上,实现定点生产基本用药进入农村。

——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购进秩序专项行动,集中清理假委托、假代理、走票、异地设库等违法行为,将一些信誉差、假劣药品种出现频率高、滥发空白委托书、疏于对医药代表的管理的供货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当前,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已经全部通过gsp认证,并加强认证后的跟踪检查,符合gsp总体要求。通过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使**地区实现了农村药品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乡镇药品供应配送化、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化。

五、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保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规范一个”

——严格标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占全地区药品使用量的80%以上,是农牧区群众就医用药的主渠道,把住了医疗机构质量关,实际上就确保了辖区药品质量。因此,把规范乡镇卫生院药房作为加强农牧区药品市场监管的重点,强化指导,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地区《关于加强卫生院(卫生室)药品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严把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养护关和出库关。制定三级验收细则,严格规范药房标准。

——成效明显。把规范药房与“新农合”同期规划、同步推进,做到新型合作医疗建设到哪里,药品监管网就延伸到那里,药品供应网就规范服务到那里。根据卫生部门对医院级别定等情况,将县以上医院定为二级,乡镇卫生院定为一级,村卫生室定为小型医疗机构,一级以上由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验收,小型由县局牵头验收。经过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药房建设逐步达到了“五统一”、“四分开”、“三单放”。即统一独立的药房、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分类标识、统一台帐记录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统一药房硬件(干湿温度计、冷藏柜等);药品与非药品分开、药品与医疗器械分开、注射剂与非注射剂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拆零药品单独存放、特殊药品按规定单独存放、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截止目前,全地区10家二级医疗机构全部通过规范药房验收,通过率达100%;63家一级医疗机构中50家已通过规范药房验收,通过率达80%;辖区内小型医疗机构药房60%以上已达到规范化药房标准,达到通过服务促管理、通过监管促规范的目的。

通过努力,力求把**地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为药品法规的“宣传网”、打击假劣药品的“震慑网”、农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网”和确保人民群众药品使用安全的“放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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