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2004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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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2004年工作总结

2004年,***市地税局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巩固、规范、完善、提高”为主线,坚持税收为经济服务、为稳定服务、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地税各项收入大幅增长

截止到12月31日,全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亿元(不含上半年社保经办机构征收84,318万元)。

在组织收入工作中我们做到了5个强化:

一是强化计划调度,确保税款均衡入库。年初,我们明确提出要在继续坚持“七不”[不短收、不借探、不“造税”、不串库(混税种)、不拉管户、不损害地税形象、不激化矛盾]原则的基础上,一季度收入进度要达到21%,上半年要达到46%,三季度要达到75%的奋斗目标。围绕实现阶段性目标,市局、基层局、科(所)都实行了严格的收入计划目标责任制,按月通报征收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促进了收入任务的落实和收入目标的实现。 四是强化清欠力度,确保税款应收尽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了全面清理清查欠缴税金工作。清理范围包括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欠税,清欠时期包括2000年12月以前发生的所有欠缴税金。通过清查,不仅规范了欠缴税金的管理,还进一步摸清了欠税底数,针对不同欠税类型,分别制定清欠计划,逐级落实清欠责任制,特别加大了对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等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清欠力度,全年全系统共清缴欠税4.07亿元。

五是强化催报催缴,促进社保费征收。将社会保险费征收任务与税收任务一同下达,一同考核,实行严格的收入计划目标责任制。对不申报、迟申报以及滞纳企业,征收滞纳金和罚款,强化了征收责任人对重点费源户的催缴力度,为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以落实征管责任制为重点,加强征收管理

为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我们建立了征管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对纳税人实行户籍管理、税源监控、催报、催缴税款、税款征收、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涉税资料管理等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目标进行责任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加强了户籍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发票管理及征管基础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中登记管理办法。在实行集中登记、统一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缴纳营业税的新开业企业开展了税务登记验点工作,全年共新办登记5,373户,审验2,245户,更正196户,对304户跨区登记企业进行了裁决,有效地控制了各区、县(市)拉管户、抢税源、扰乱税收秩序的问题。

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分层次跟踪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同时把税源监控与计算机应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加强了与工商、国税、金融、财政等部门涉税信息的交换,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税源监控网络。

三是加大“以票管税”工作力度,打击发票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发票调检、受理发票举报、发票专项检查以及发票有奖查询活动,提高了发票管理质量。实行了发票背面刊登广告的尝试,通过广告收入建立发票摇奖专用基金,扩大有奖查询活动的范围。全年通过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全系统处罚违章企业285户,查处违章发票117,970张,罚款34.61万元,补税103.17万元。

四是规范征管资料管理。全系统投入千余人,历时4个月,对全市6万户企业类和10万余户个体类档案和征管资料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清理归档,实现了征管资料管理规范化。

六是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根据省局确定的7项指标(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申报准确率、欠缴增减率),对各征收单位按月实施微机考核,以考核促征管,无论是数据传输的速度,还是传输数据的准确性都有了一定提高。通过严格考核,征管质量明显提高,全年全市纳税人申报税款达38.91亿元(私人以上企业),比上年同期增加7.44亿元,税款入库率也有所提高。

七是试行OCR电子申报录入手段。为了解决纳税申报录入手段相对滞后问题,提高纳税申报质量,经过5个月艰苦工作,OCR光电录入试点工作于7月26日顺利通过省局验收。结合纳税信誉等级管理,成功地使用了新的OCR纳税申报表。

三、以实施稽查员等级制、积分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完善征管稽查运行机制

36,028万元,滞纳金2,557万元,罚款1,386.6万元。对百信鞋业等

21起较大涉税案件进行查处,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全市地税系统实行稽查“三制”的做法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和新闻媒体的关注,其成功经验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的有关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二是强化税务检查计划制度。制定了综合性的检查计划,避免了单一税种、单一项目的检查。建立了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大案要案报告制度、税务稽查工作督办制度,对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执行行为,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是实行稽查工作双向通报制度。各基层局按月将纳税检查结果和有关资料及数据上报稽查局备案;稽查局每月将查处的涉税案件情况向被查处企业所在地的分局或县(市)局进行反馈,把各基层局上报的资料按省档案特级标准装订成册,作为永久性档案进行保管,同时将各种数据录入已编成的程序之中,进行微机管理。定期对各基层局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地税稽查工作情况,分析地税稽查工作形势,科学指导稽查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

四是完善四分离稽查模式。实行稽查工作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进一步规范了稽查工作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形成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运行机制。在案件受理工作上,加强举报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目前举报中心不仅可以接受来信来访和24小时语音自动受理服务,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提供灵活便捷的网上举报受理服务。在稽查环节,注重以事实为依据,以税法为准绳,严肃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在审理环节,建立税政科审理、基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和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三级案件审理制度,增强了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减少了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促进了稽查工作质量的提高。在执行环节,适时召开了全系统执行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做到了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司法保障到位,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

四、以强化功能、明确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税务所规范化建设

加强与工商、国税、公安、街道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信息传递制度,加强源头控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突出解决了责任不清、户籍不准等问题。据统计,全市共清理出9,950户漏登户(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对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了补缴税款,并及时补办了地税登记。目前,全市个体工商户登记户达到10.5万户,比年初增加8000户,个体私营经济税收也有所增长。

二是试行扣分制管理办法。在税务所管理上,按照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建立台账,划定区域,微机考核,根据每人征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设定考核分数,对完不成征管指标要求的实行扣分制,责任到人,指标到人。“扣分制”已在大东分局试点。这一办法充分调动了税务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税务所征管质量的提高。

三是加强了定期定额纳税核定工作,平衡统一税负。制定并实施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定期定额和定率征收管理办法》,强化了定期定额定率的规范管理。各基层局都成立了评税委员会,负责定期定额和定率征收的定额核定审批工作和调整工作。在工作程序上,采取了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所初审,报基层局评税委员会审定,报市局备查的方法,并且由市局对各基层局上报的核定情况及标准进行复查。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又制定实施了《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区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最低标准》,对以营业税为主体税种的7个行业、30多个经营项目的经营收入规定了最低标准,进一步解决了纳税核定标准或低或高、税负畸轻畸重以及人情税问题。

四是强化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加强零散税收管理。我们重点抓了3个环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领导;积极争取公、检、法、工商、财政、银行、教育等部门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体系和各职能部门的协税护税作用;充分依靠社区、街道以及社会力量,加强零散税收征收管理。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共有协税护税网络90个,覆盖五区四县,协税护税人员1000余人。

五、以依法治税为准绳,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其中法制化是前提、是保障,只有坚持依法管理,才能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

(一)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形成了执法监督、执法检查、执法考评、过错追究等一整套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责任,提高执法工作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建立行政执法建议制度,纠正各基层局存在的执法问题。聘请两名常年法律顾问,指导全系统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审结工作,确保税务案件的公正、合法。

(二)规范执法文书,确保执法工作质量的提高。一方面对所有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清理,重新明确文书的种类、式样和使用方法。另一方面重点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税务稽查案卷进行规范,编写了《税务稽查案件示范样本》,统一规范稽查案卷的书写、相关文书的使用及整个稽查工作程序,保证了税务稽查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从而促进了稽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建立严密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一是抓好事前监督,对各项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进行多层审核把关,并实行签批负责制。同时认真开展税收政策的清理工作,从而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合法性。二是严格事中监督,通过大案要案的审理和减免缓税的集体审批,对执法工作进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市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42

六、以落实税收政策为重点,切实为纳税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和培育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本期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税收入库

同时,市局编印的《地方税收政策汇编》,从2001年1月起已实行向纳税人免费发放;免费向纳税人提供700万份纳税申报表;从年初开始,取消了发票销售收据的工本费和手续费。以上三项,每年投入约130多万元。

七、以贯彻科技加管理方针为重点,全面推进税收信息化进程

一是制订了信息化建设“十五”规划和配套的各项制度措施,描绘了我局未来5年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目标、阶段性任务以及实现各项目标的保证措施,成为我局“十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纲领性文件。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信息化工作管理。制订出台了10项规章制度、5个规程、3个职责、1个考评办法,还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明确信息化工作目标的通知》,对全局信息化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初步建立起信息化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

三是优化完善了各级网络,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对全局的小型机、服务器进行了扩容升级,提高了运行安全系数。对市局和18个基层局的小型计算机存储系统和数据库系统进行了重新规划安装,保证了今后一定时期内业务发展的需要。制订了主机设备故障应急方案,提高了系统整体安全系数。调试优化了基层局和税务所网络,扩充完善了市局机关局域网,从根本上提高了市局机关信息化装备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四是以推行税收电子化和公文处理自动化为契机,大力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全系统的计算机管理维护能力和应用水平。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进行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网络办公系统》软件的应用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局和基层局的公文处理流程,开展了不同层次的人员培训,进行了设备添置和更新,为从2002年起实行网上公文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在全省地税系统内率先开发了《沈阳地税信息网》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内、外两个网站,在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基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1年8月,同时开发了内、外两个网站。《沈阳地税信息网》开通以来,已经发布各类信息1,569篇。《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是我局面向社会、面向世界的信息窗口,通过国际互联网,提供公告栏、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解析辅导、纳税指南、曝光台、监督台、举报台、局长信箱、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查询等功能,开通一个多月以来,已经发布各种稿件771篇,在宣传税法,提高税收执法工作透明度,直接为纳税人服务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地方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八、以落实“两个确保”为目标,努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归地税征收,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从深化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税费并重、统一征收原则,继续贯彻“三定、四同”(“三定”即定岗、定责、定目标;“四同”即保费计划和税收计划同时下达、同样考核、同比增长、税费同时征收)的工作方针,克服重重困难,大力组织征缴,在全面完成税收任务的同时,较好地完成了社会保险费征收任务。征缴工作中,我们将社会保险费纳入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以考核促征缴。组织开发、推广使用了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软件,10月份省局将我局列为全省新征收软件使用的试点单位后,又对新软件进行了试运行工作,进一步保障了新软件如期投入使用。全面开展了“两清一核查”工作,清理户顺、清理欠费,核查呆死无力缴费企业,摸清现有费源,挖掘潜在费源。积极采取措施,克服重重困难,医疗保险费40天征收扩面60万人保费,完成了市政府交给的这一艰巨任务。目前,社会保险费征收覆盖面逐步拓宽,实体资金大幅度增加,为全市社保费的社会化发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市局被市政府评为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铁西等8个分局被评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先进单位,全系统138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九、以提高两个素质为根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完成了基层局领导班子和任职试用期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完成了部分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工作,有效激发基层局领导班子活力。

二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开展“三个想一想”学教活动,使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为依法治税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同时,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开展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坚决反对“法轮功”歪理邪说。尤其是纪念建党80周年,请党史研究专家作“不忘党的昨天,理解党的今天,坚信党的明天”党史报告,开展了“学党史、颂党恩、立壮志”系列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思想政治教育,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队伍建设有了明显加强。

三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录用德才兼备人才,组织完成了事业单位等领导干部职位空位的竞聘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地税机关的服务意识。狠抓了政务八公开及服务承诺的落实,促进政务公开的“四统一”,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地点,统一公开手段。目前,在全市100个税务所中,统一制作的500块政务公开公示板全部上墙,各办税大厅的电子触摸屏和各税务所的查询机都输入了政务八公开有关资料。我们还免费发放《政务八公开手册》3.5万册,研制了政务八公开查询软件,制定了《沈阳市地税局政务公开上网内容》,促进了政务公开向更深层次发展。全系统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果,涌现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3个,省级文明单位7

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4个,市级青年文明号31个。于洪分局被省局推荐为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表彰先进单位、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于洪分局女子稽查队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和平分局被评为“全国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六是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政务工作成绩显著。信息、宣传报道、督查督办、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均排在前列。财务和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微机分类录入管理。坚持了大额支出、资产处置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和大宗物品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强化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进行了资产账户的清理整顿,杜绝了“小金库”。

十、以强化“两权”监督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们把强化“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人。

三是强化廉洁自律警示教育。结合全系统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教育、反腐败斗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观看慕马大案警示录,参观大北监狱,听服刑人员的悔悟自诉,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军转干部、大学生、外调入干部上岗前我们都对其进行岗前的廉政教育。与市反贪局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建办公室”,及时进行“疫情”通报,并就如何防止职务犯罪进行超前防范教育。这一系列教育,提高了全体干部的廉政意识、法律意识。

四是进一步强化刹风整纪的力度。针对税收工作中存在的“人情税”、“关系税”以及监督弱化、制约滞后等问题,我们在全系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如执法监督制度、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较好地解决了执法随意性、乱征乱罚、“关系税”和“人情税”等问题。同时,重新修订了局规禁令,增加了新的内容,加大了惩处力度,并在报刊上公示,请社会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了治理“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清理“小金库”工作,目前没有发现新的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了文明服务、税风税貌的执纪检查,并组织社会廉政监督员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责令立即整改。我局在连续两年先进的基础上,又被评为沈阳市纠风工作优秀单位。

五是强化对人事管理权的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晋升公开、干部交流、岗位轮换等制度,不搞任人唯亲,不搞小圈子,杜绝跑官要官,实现决策民主化、用人公开化、竞争上岗制度化,防止用人上的腐败。

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狠抓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老干部工作成绩突出,工会、共青团工作更加活跃,机关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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