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精神心理卫生实施计划方案”卫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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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体艺〔2008〕12号以及《富阳市精神心理卫生工作实施意见》(富政函〔2008〕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符合我市青少年实际的精神心理卫生工作发展思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学校和基层,为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人群提供良好的服务。三、工作要求及职责分工一工作要求1.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青少年精神心理卫生工作体制和保障体系,降低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发病率、复发率和致残率,提高就医率和就学率,减轻精神疾病造成的家庭负担,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2.高度重视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干预,使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得到及时的发现和妥善的处理。组织力量针对我市青少年厌学、早恋、网络成瘾、自杀等问题进行多学科研究,逐步建立危机干预网络和危机救助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危机事件发生率。3.搞好青少年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学龄青少年就学率。卫生、教育、文广新、公安、民政、残联、红十字会、关工委、工青妇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综合对策,切实扩大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获得医疗和康复服务的覆盖面。要采取积极措施使更多的患者得到基本的精神心理卫生服务,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重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适当的医疗和康复措施;对社会上“三无”人员和农村贫困的青少年精神病患者,通过政府、社会、家庭等多种渠道,提供有效的服务和医疗救助,彻底杜绝歧视、虐待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等思想与行为,使这些患者早日得到医治,并早日返回校园。享受良好的教育,从而降低其危害家庭、社会的风险。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第一,要明确定位,营造氛围。一是明确学校心理辅导定位,探索新时代背景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模式,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化水平,避免形式化,走过场,并注重城乡心理健康教育的平衡发展;二是通过倡导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广大师生、家长中营造一种关注心理健康的浓厚氛围,及时发现学生中的精神病患者,做好向专科医院的转介工作;三是关注失学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努力降低青少年失学率,不得推诿或拒绝已康复的精神病学生就学。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辅导站建设和心理辅导老师的专业培训与配备。一是要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辅导老师、班主任、校医等人群的精神心理卫生知识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学校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加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A、B、C证的培训,以提高早期发现学生心理行为异常、疏导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指导学生寻求医疗帮助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辅导老师专业化,提高学校专职心理辅导老师配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按1:1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同时推进心理辅导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强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初高中学校要专门聘请副主任及以上精神科医生或富有专业经验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担任学校精神心理卫生工作顾问;三是培训课程按照国家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设置,培训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第三,要密切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家长监护人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要引导家长监护人不仅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成长,更要关注孩子的精神心理卫生发展动态,与孩子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心理辅导老师交流,或向精神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咨询。对于出现精神疾病的孩子要及时送至医院治疗,并为孩子康复创造有利的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3.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失学青少年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使其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4.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构建社区精神疾患的扶助体系,要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护送肇事肇祸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到专科医院就诊,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加强辖区内失学青少年管理,减少青少年犯罪率。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积极参加青少年突发危机事件的解救工作。5.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职责和工作的需要,安排必要的精神心理卫生工作经费,将青少年精神疾病预防、社区精神疾病康复和健康教育、学校心理检测相关设施以及心理辅导教师培训等必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要为公安、民政等部门护送治疗“三无”流浪精神疾病患者安排足够的经费。6.残联: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计划纲要》和《残疾人保障法》,维护青少年精神残疾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服务,扩大社区精神疾病的康复覆盖面。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失学青少年的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精神病人的生活困难和就学、就业等问题,并做好相应的协调联络工作。

7、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中充分考虑青少年的利益,加强全市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行政管理,严厉查处违禁出版物和经营违法违规活动的个人和单位,特别是要加大全市城乡的网吧管理力度,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8.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在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农村精神疾病的保障体制;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就业,使其在痊愈后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9.新闻媒四、预警机制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根据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现状,建立青少年精神卫生危机事件预防和紧急干预机制,以减少和杜绝青少年精神卫生危机事件的发生。一建立家长监护人、社区和学校为主的青少年精神卫生危机事件预警机制家长监护人要时刻关注青少年的精神卫生状况,采用合适的家庭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身心环境;发现孩子有心理问题要及时与学校沟通,进行有效疏导;一旦孩子出现精神异常现象,要及时送至相应的医院,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做好安全陪护工作,以免发生危机事件。社区是青少年在校外活动期间以及失学青少年主要生活的环境,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本社区范围内精神异常青少年的关心和帮扶工作,发动热心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的志愿者加入到社区青少年服务工作中来,建立帮扶联系制度,了解精神异常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发病期青少年的安全跟踪,发现情况及时救助,救助不及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校要建立面向在校学生的学校危机事件三级预警机制。一级:针对不同年龄的常规学生,开展实用心理健康教育和能力训练。建立健全学校心理辅导机制,完善心理辅导室建设,加强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发展性心理辅导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心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自我心理认识体系和自助体系。二级:针对重点人群和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精神心理卫生行为干预。建立师生互助和班级同伴互助的心理互助体系,及时发现和化解一般人群中的心理问题,通过心理测试、危机调查等手段掌握危机学生和潜在危机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危机档案,对危机人群实行不间断的跟踪辅导。三级:针对精神或心理异常学生,要加强跟踪和管理,要将其情况及时告知家长监护人,要求并协助家长监护人做好转介和治疗。二建立各部门联动的青少年精神卫生危机事件紧急干预机制。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征和我市的基础教育状况,目前90%的青少年为在校学生。危机事件无论发生在家庭、学校还是其他公共场所,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都应该得到优先救助。一旦发生危机事件,家长监护人及各相关部门要启动危机事件紧急干预机制,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家长监护人:及时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情况,查清原因;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学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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