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红颜还是谎言?日期:事迹材料阅读:17263

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袁**同志是**东海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先后获得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民满意的药监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荣立三等功。他几十年如一日,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矢志不渝地追求着为老百姓办事的理想和信念,舍小家为大家,不怕苦,不怕累,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用满腔的热诚执著守护着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护航的光荣职责。

严格监管,秉公执法。2001年10月,袁**同志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的岗位上调到了县药品监管局。五年来,他严格监管,秉公执法。在查办违法药械案件时排除干扰,坚决顶住说情风;遇有大案要案和可能引发冲突的案件,他始终坚持在执法第一线。如今,东海县食品药品监督工作实现了网络监管,执法联动;建立了苏鲁边界七个县(市)药品稽查联防联动协作区,实现了周边县市信息互通,协作配合。既整合了监管资源,又强化了监管力量,迅速扭转了东海药品市场的混乱局面,袁**和他的同志们为净化药品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做出了优异成绩。

袁**同志常说,省一点钱看起来是很微薄,但我更加注重的是以自己节俭行为和艰苦朴素的作风,去影响和带动大家。不少人都说他是“抠门”局长,可他说:我们用的是国家的钱,花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我实在不能安心享受,实在不忍心去大方。做这样的“抠门”局长,做勤俭创业的“小气鬼”,心安理得,无怨无悔。

两袖清风,无私奉献。“北风识得劲草坚,廉洁自律一生安”。这是袁**同志给自己人生的座右铭。在来药监局之前袁**同志担任东海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等职多年,他们一家五口人最早租住在县城城郊一个村子里的不到30平方米的两间小平房。90年他担任县人大办公室主任,领导照顾分给他一套房子,但他主动让给了一个乡镇来的老同志,后来要了县政府招待所谁也不要的一套前任房主因吵架先后自杀身亡的三间平房。他瞒着妻子把到家搬到这套“凶宅”一住就是七年。后来在他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先后主持建造和分配6万平米宿舍楼,连办事员都住上了新房,他却多次让出自己应该分到的住房,最后要了一套1983年建造的70平方米破旧房子,到现在都还住着。

在他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时,为了回避,他硬是把妻子从他分管的县政府招待所调到了一个效益很差、濒临倒闭的企业直至下岗在家。后来,女儿、女婿也都下岗了。但他从不利用权力托人找关系,多次拒绝别人“交换安排”家属工作的好意,而是鼓励孩子自谋职业。做部门领导干部近二十年间,在选人用人进人的问题上,他始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在管理相对人对他有所表示时,他总是严词拒绝或上交组织。袁**同志经常这样教育他的部属和家人:“金钱虽然能使人富足,但它买不来幸福和平安。不收礼、不受贿,失掉的是浮财外快,得到的是清净平安,赢得的是人格尊严,树立的是一个公务人员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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